屠宰污水處理設備溝槽開挖的基本要求:溝槽開挖深度由規劃而定。溝槽進行開挖時選用中國機械挖土與人力找平工作相結合的方法,運用電子水準儀做好挖深的操控。開挖管坑前,以樁點放線為基準,用白灰灑在管中線或邊線上操控管結合基坑的開挖。不允許出現損壞槽底原裝土,管基坑工程原則上可以要求平、順、值。在履帶式開挖巷道中保留15ー20cm 厚的殘積土,然后進行人工挖深平整,并進行聯合作業(局部開挖、保護支護)。機械進行挖土過程中不得超挖,如個別地方超挖時,應用原土分層教學夯實至規劃設計要求。挖出的土木工事須在坑道兩旁堆放,并在坑道外0.5至1.0米處放置,樁柱高度不得超逾1.5米,余下的泥土須及時運走。
遇有與污水進行處理技術設備發展規劃設計圖紙質量要求企業不符的地形或地質環境情況時(不適合做基槽的土質包含不同植物根、有機化學污染物、巖石、垃圾、承載力低,壓縮性高的土質,塘、墳、井等異常埋物及有害物質)。應立即通知現場監理和規劃人,并按修改好的規劃要求履行。假如我們歸于軟質土,則需通過將其移走,放置在指定一個地方,并回填工作夯實中粗砂土。假如需對巖石進行發掘,則選用有豐厚引爆經歷的隊伍完成任務。
在挖掘污水處理設備的溝槽前,應先確定溝槽的橫截面及是否需要支撐。一起,組織好施工技術力量,準備好進行土方工程開挖及運送的機具和土方堆放以及場地。開挖溝槽后,應及時處理溝底基礎。